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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作者:城固县人民法院浏览:发布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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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城固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张晓,女,48岁,中共党员,现任城固县法院原公法庭庭长。多年来,她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运用法律武器惩强扶弱,全力捍卫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撑起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片蓝天。_长期以来,张晓法官主动学习妇女儿童相关法规政策, 正确引导和解答妇女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在审判工作中,秉承“柔

日前,城固县人民**员额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1)

张晓,女,48岁,中**员,现任城固县**原公法庭庭长。多年来,她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运用法律武器惩强扶弱,全力捍卫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撑起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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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2)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3)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4)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5)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6)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7)

长期以来,张晓法官主动学习妇女儿童相关法规政策, 正确引导和解答妇女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在审判工作中,秉承“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的工作理念,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同时,更注重家庭和谐稳定和当事人之间感情的修复。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的26年中,承办案件3000余件,其中大量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她把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热情细腻融到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中,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为妇女儿童争取最大利益,竭力使所办案件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共赢。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8)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9)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10)

法官张晓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图11)

签发:韩鹏鑫

原标题:《喜报:国字号荣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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