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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中院和军芳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作者:云南高院浏览:发布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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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军芳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坚守初心、履职尽责自工作以来和军芳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和军芳,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在迪庆中院工作的22年里,她始终秉承“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的原则,对工作投入无限的热情。多年来,她忠实履职、无怨无悔、服务大局

近日,最高人民**表彰人民**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和军芳荣获“人民**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迪庆中院和军芳荣获“人民**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图1)

坚守初心、履职尽责

自工作以来

和军芳一直

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和军芳,迪庆州中级人民**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在迪庆中院工作的22年里,她始终秉承“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的原则,对工作投入无限的热情。多年来,她忠实履职、无怨无悔、服务大局,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党员”,工作能力突出,作风过硬,是人民满意、放心、信赖的好法官。

迪庆中院和军芳荣获“人民**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图2)

作为环资类案件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和军芳情系民众,始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用实际行动彰显“柔情只为群众、铁骨守护公平”。她无愧于自己的神圣职责,无愧于闪闪发光的法徽,无愧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多年来

和军芳与其他**工作者

不懈努力

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出卓越贡献

迪庆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取得了亮眼成绩

一起来看

三年来,迪庆中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案件116件,其中,涉刑案件110件,涉民案件6件,纯公益诉讼案件14件;涉案动植物品种20余种,造材原木15000余棵,活立木蓄积3000余立方米,除适用替代修复模式的案件外,还收取生态修复资金181.8万元,为推进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迪庆中院和军芳荣获“人民**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图3)

一、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指导香格里拉市人民**从严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促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原则,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机制的探索,通过启动公益诉讼、强化检察监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在整治破坏生态环境、毁损资源等违法行为方面形成合力,服务于长江流域的司法保护。

加大破坏生态环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力度,近年来,所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及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涉及的林业资源保护领域中,被破坏的林地现基本完成补植复绿,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效果。

成立普达措国家公园法庭,同日,“迪庆中院环境资源补植复绿示范基地”在建塘镇尼史村落成,基地总面积为39.18亩,拟补植林木2900株。基地的落成,能够在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让受损生态资源得到及时修复,使环境资源案件判决落到实处,实现法律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020年,共审结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各类涉疫情案件23件。

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辖区内三家基层**对涉疫情案件进行集中审理,最高获刑13年,对迪庆广大群众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让法治的力量成为应对疫情的社会“免疫力”。

二、延伸审判职能,助力“绿美”迪庆建设

通过公开庭审、庭审观摩、****和传统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新媒体,向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推动形成公众依法履行环境保**律义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滇川藏青四省(区)毗邻涉藏地区中级**司法协作机制,将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司法协作机制,搭建框架,建立平台,积极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四省涉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机制。

2017年,召开全州第一次环境执法联席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建立迪庆州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统筹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推动实现共同执法、联合执法,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服务全州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召开全州第二次环境执法联席会议,研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和使用方案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第三方修复及第三方评估方案,为下一步推动迪庆建立环境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平台。

三、强化以案释法,提升人民环保意识

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人提起的环境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办理对督促州内民事主体在履行民事行为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提示行政机关强化生态环保监督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普达措国家公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均为迪庆州格咱乡群众为修缮住房未批先砍的案件。香格里拉市**较多,原始藏房木材用量较大,当地群众多年来已形成先砍伐晾干、然后集中在某一个月统一**的惯例。案件在迪庆州内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稍微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矛盾。迪庆中院秉着谨慎办理、寓警示教育于案件审理的原则,将案件的审理达到了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同时,还以护林防火为主题,组织拍摄生态保护微视频,利用公众号、微信、抖音等媒体广泛传播,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护林防火的重要性及违法采伐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2022年,组织拍摄的生态保护微视频《守护》荣获云南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媒体融合类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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