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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表彰!刘宝琴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作者:巾帼襄州浏览:发布时间: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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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刘宝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作为一名检察官,为了更好防止儿童性侵事件的发生,将这些“大灰狼”查出来、挡出去,给孩子们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她先后负责起草出台了《襄州区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方案》《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未成年人密切接触领域入职查询

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刘宝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一名检察官,为了更好防止儿童性侵事件的发生,将这些“大灰狼”查出来、挡出去,给孩子们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她先后负责起草出台了《襄州区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方案》《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未成年人密切接触领域入职查询、从业限制制度》等保护机制,因为她的努力坚持,在对起草、联络、对接、修改、校稿每个环节的认真把控,使得她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有了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让未成年人的“保护伞”更多更硬。

近年来,刘宝琴和院未检部门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25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她们及时向教育、卫生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

作为一名法治副校长,为了让法治课讲稿通俗易懂,她精心准备每一份讲稿,翻阅心理学、教育学书籍,挑选合适的案例、查找国学典故,绞尽脑汁打造不一样的法治课,挑灯夜战是常有的事。襄州辖区面积大,部分中小学距襄州区检察院达五六十公里,为保证准点“上课”,刘宝琴总会提前两个小时出发。到校后,还没来得及缓解驾驶疲劳就站上“讲台”。即使是12月的冬日,站在毫无遮挡的操场上,凛冽寒风也褪不去她讲课的热情。一个个案例、一则则故事、一次次互动、一阵阵笑声,在寓教于乐中她和孩子们打成了一片,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现场每个孩子的心中。100余次的法治宣讲,近10万师生、家长当听众,这是她与未检团队交出的“课堂绩效”,检察官“小姐姐”也成了孩子们对她的爱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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