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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兰志刚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来源/作者: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浏览:发布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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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廉洁自律 坚守公正司法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兰志刚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每一份荣誉都是砥砺前行的力量每一份表彰都凝结着科区法院人不懈的努力与奋斗用平凡的脚步,丈量草原大地用正义的审判,守护一方安宁近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兰志刚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22年度“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兰志刚,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考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科

喜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兰志刚荣获“全区**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图1)

廉洁自律 坚守公正司法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

兰志刚

荣获“全区**办案标兵”

荣誉称号

每一份荣誉

都是砥砺前行的力量

每一份表彰

都凝结着科区**人

不懈的努力与奋斗

用平凡的脚步,丈量草原大地

用正义的审判,守护一方安宁

喜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兰志刚荣获“全区**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图2)

近日,科尔沁区人民**第五巡回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兰志刚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授予2022年度“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兰志刚,1973年出生,中**员,1995年考入科尔沁区人民**工作,现任科尔沁区员额法官,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兰志刚同志扎根基层法庭工作近30年。三年来,受理案件589件,审结562件,所承办案件无发回重审,无一**和投诉。

第五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伤和财损标的额大,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明显,只有有效地化解这种矛盾,并且使受害人得到合法的赔偿才能实现案结事了。因此兰志刚同志在工作中加大调解力度,通过辨法析理有效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当事人能够相互谅解,并最终促成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对于不能协商解决的案件,及时判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得到维护。三年来,兰志刚同志审理的案件调撤率为45%,全部案件的平均审限只有26天。

他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秉持司法为民。通过改革文书写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统一裁判尺度,做到类案同判。兰志刚同志以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工作负责的谨慎之心,时刻不敢懈怠新知识和法律的学习。在他看来,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真正的实现权利和规则公平,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才能在审判实践中更好的实现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觉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

“夯实信仰之基、筑牢忠诚之魂”,任凭岁月更迭,兰志刚同志始终坚守信念,怀着对人民**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立足岗位,将为人民司法和公平公正的理念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文字:窦晓琳

编辑:谭佩姗

审核: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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