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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南山区法院刘亚莹同志被授予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来源/作者:鹤岗政法浏览:发布时间: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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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颁奖仪式现场上,鹤岗市南山区法院副院长刘亚莹获颁“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证书。人物简介:刘亚莹,现任鹤岗市南山区法院副院长,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2015 年被评为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14年、2015 年、2016 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 年被评为鹤岗“好法官”。撰写的调研文章在今日

近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颁奖仪式现场上,鹤岗市南山区**副院长刘亚莹获颁“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证书。

鹤岗市南山区**刘亚莹同志被授予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图1)

人物简介:

刘亚莹,现任鹤岗市南山区**副院长,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系统“办案标兵”、** 年被评为省**系统“调解能手”、2014年、** 年、2016 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 年被评为鹤岗“好法官”。撰写的调研文章在今日信息报、黑龙江法治网等媒体发表,论文在省**评比中获二等奖,案例入选《中国**2018年度案例》。

鹤岗市南山区**刘亚莹同志被授予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图2)

办案心语:

工匠精神不是哪个行业的专利,法官同样需要工匠精神。法官打造的是司法产品,产品的消费者是当事人。践行司法公正,注重每一个细节,审理好每一个案件,是法官献给社会最好的正义品,只有用心锻造,才能打造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正产品。我深知,失于一物之细,疏于一事之微,常常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在每一件案件上,都保持权利在手,重任在肩的审慎态度,在开庭前,就做好庭前质证、庭前鉴定、庭前调解等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提高了审判效率。在案件办理中,我特别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工作,用语简单朴实,深入浅出。我常想,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进**大门的。许多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进**一次,如果就是这唯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却得不到公平的对待,就会对我国的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所以,我始终怀揣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情感源于热爱,信念根植信仰。我将始终抱着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信念,扎扎实实地付诸于为社会稳定、和谐而奋斗的实践中。

来源:南山区**

编辑:李云龙 孙 超

审稿:高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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