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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统44名个人和10个集体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来源/作者: 齐齐哈尔网警巡查执法浏览:发布时间: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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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8月30日作出决定,授予397名个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来自公安系统的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徐辛庄派出所三级警长乔石等44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杨家庄派出所等10个集体被授予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8月30日作出决定,授予397名个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来自公安系统的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徐辛庄派出所**警长**等44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杨家庄派出所等10个集体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决定强调,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广大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这次受到表彰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希望受到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决定要求,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标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业绩,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公安系统44名个人和10个集体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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