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人民法院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200个集体“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300名个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正镶白旗人民法院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加强民族团结的固本之举,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奏响民族团结法治和谐乐章。
强化党建引领 厚植民族团结“红石榴”
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突出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员自学、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铸牢民族团结和谐的政治根基。2022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论述等内容1次;召开“民族团结”专题研讨1次。切实以党建文化扩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加强组织领导 保障民族团结“红满园”
始终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从党的民族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等多方入手,全力推进全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院党组作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定期研究、专题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全院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坚持司法为民 构筑民族团结“连心桥”
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打造一站式、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诉讼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和诉讼服务指导,便利群众参与诉讼,切实保障各民族公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在审判楼大厅、走廊等场所布设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化标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法治理念、民族团结和谐思想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立足法院职能 促进民族团结“别样红”
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殷切嘱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的作用,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和审判业务双促进。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利用“互联网+巡回审判”工作新模式,以司法所远程调解中心为依托,挂牌设立了“互联网+巡回审判”联系点,聘请少数民族调解员、联络员参与巡回审判工作,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乡村牧区,就地开庭、调解,努力做到让法官多跑腿,让各民族群众少奔波,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普法宣传 加强民族团结“向心力”
坚持文化聚力,助力各族群众同心同行。依托官方网站、微博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开设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应知应会小知识专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进一步铸牢各族群众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共同团结发展的认识和理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开展“法律六进”,到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对新时代法治发展的新期待,拉近了各族群众的距离。
在今后的工作中,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以民族团结工作带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法治进程中绚丽绽放,努力为“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侯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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