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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镇江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公告

来源/作者:中国江苏网浏览:发布时间: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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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充分激发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热情,展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风采,决定举办第三届镇江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江苏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镇江市初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大赛时间2022年8月中旬二、报名条件报名参赛的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充分激发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热情,展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风采,决定举办第三届镇江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江苏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镇江市初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2年8月中旬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赛的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在往届镇江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中已参赛且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参赛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团队核心成员须为退役军人。

(一)参赛企业报名条件

1.在镇江市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2年1月1日注册不超过5年;

2.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能够提供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二)参赛团队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1月1日,尚未在江苏省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为退役军人。参赛退役军人须为团队组建的发起者或团队核心技术发明人员。

三、赛制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推荐

参赛项目分“乡村振兴及现代农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高科技及新兴产业”3个类别,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团队可在7月31日前,选择其中1个类别,向所在地辖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

第二阶段:路演比赛

时间在8月中旬。比赛以路演方式进行,采取“8+5+1”模式,即项目路演8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评委打分1分钟。

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采取路演方式进行的,将采取视频路演或专家评审等其他方式进行择优推选。

四、奖励和扶持办法

(一)由组委会对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二)从获奖项目中,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对象推荐纳入市总工会年度职工创业先进个人或创业示范基地(单位)评选,并享受相应资金补贴。

五、报名方式

由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受理报名。联系方式:

丹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潘剑波 0511-86052379

句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 杰 0511-80776353

扬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徐彩敏 0511-88329595

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窦 俊 0511-80900070

京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胡连凯 0511-80900510

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杨海江 0511-85022377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严海峰 0511-80901066

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邵静静 0511-80858021

镇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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