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
国人荣誉奖库入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让国人荣誉奖库拥有良好的荣誉信息入库环境,发挥荣誉信息在社会方面的作用,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好国人荣誉奖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荣誉信息入库,是为每一位荣誉拥有者提供免费且长久的荣誉信息保存方式,荣誉人所提交的荣誉信息不限数量、不限时长的永久保存于国人荣誉奖库中。
第三条 国人荣誉奖库按照“免费入库、免费下载、免费查询、永久存档”的模式进行入库和使用管理。自主投资配备入库所必需的软硬件服务设备,以满足永久保存为标准。
第四条 国人荣誉奖库入库评审工作组负责荣誉入库信息审核的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人荣誉奖库入库服务工作组负责受理入库、下载、查询、存档及用户咨询等相关的服务工作;
国人荣誉奖库信息技术工作组负责国人荣誉奖库的服务器和机房等硬件设计的建设和经费预算,以及网站维护、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海口龙华全心想信息咨询中心负责对国人荣誉奖库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相关经费进行投入和管理;每年投入的经费用于国人荣誉奖库网站及数据库的软硬件购买和日常维护,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
第五条荣誉信息入库的条件和范围:国人荣誉奖库荣誉信息入库的使用对象为爱党爱国,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拥有的真实有效的荣誉证书、奖状等相关荣誉证明类文件均可免费提交入库,且永久保存。
第二章 入库程序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荣誉人可提交真实的荣誉信息入库。由国人荣誉奖库入库评审工作组进行审核。
第七条 申请荣誉信息入库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荣誉证明文件的图片;
(二)荣誉证明文件对应的文字;
(三)荣誉提交人的联系信息;
(四)荣誉提交人的电子签名。
第八条 荣誉入库信息审核通过后,国人荣誉奖库入库服务工作组负责将信息导入数据库。
第九条 荣誉人提交的信息资料永久保存。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荣誉信息的入库提交、入库保存、下载和查询永久免费。
第十一条 荣誉人如需缩短荣誉信息入库审核时间,需缴纳快速入库服务费。
第十二条 荣誉人如需申请调整荣誉信息入库评级,需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十三条 荣誉人如需申办入库证明,需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四章 撤销机制
第十四条 荣誉信息提交人或代理人主动要求屏蔽或撤销荣誉信息的,已入库的荣誉信息将被屏蔽或撤销;
第十五条 荣誉信息提交人或代理人主动要求屏蔽或撤销已入库信息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荣誉信息提交人或代理人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工作人员提交入库编号申请屏蔽或撤销;
(二)审核。由国人荣誉奖库入库服务工作组负责对荣誉信息提交人或代理人在申请入库时提交的信息和已入库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核;
(三)屏蔽或撤销。审核无误后,国人荣誉奖库入库服务工作组对相应信息进行屏蔽或撤销的处理;
第十六条 荣誉信息提交人或代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人荣誉奖库入库服务工作组将在不告知的情况下直接屏蔽或撤销其已入库的荣誉信息,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一)利用非法手段侵入国人荣誉奖库的;
(二)荣誉信息经证实为虚假信息的;
(三)荣誉信息持有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四)利用或部分利用入库信息对外虚假夸大宣传,或进行非法用途的;
(五)利用或部分利用国人荣誉奖库内的文字和图片伪造、变造信息的;
(六)不配合本办法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它需要屏蔽或撤销的情形。
第十七条 屏蔽或撤销的期限。信息屏蔽期限以天为单位处理,最少不低于5天,最多不高于360天,到期后恢复入库;信息撤销为永久性的,撤销后不得再恢复入库。
第十八条 证据留存。对撤销入库的信息,需保存荣誉信息提交人或代理人在申请入库时提交的资料以备核查,资料保存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删除。
第十九条 荣誉信息提交人或代理人,以及国人荣誉奖库的工作人员在荣誉入库过程中应合理合规办事。对弄虚作假、违法**的,我方除了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外,还保留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申报人主动提交荣誉信息申请入库时,就表示其已经认同并接受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人荣誉奖库负责解释。